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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保证
 
  1. 产品保证服务相关政策

    购买任何现行有效的高美中文目录或其补充目录上的正常库存产品(“产品”),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 7天之内只要产品包装完整、数量准确且不影响再次销售,除非另有规定,客户可无理由退货。同时须退还发票和相关文件。如果增值税发票已开具,客户也须退还增值税发票。如果不能提供增值税发票原件或《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客户需支付所退产品含税价的14% 作为”退货操作费”。

    高美向客户保证,除非另有规定,自购买日后十(10)天内,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所有产品均无工艺或材料缺陷(“缺陷”)。自购买日后十(10)天内,如客户发现缺陷,由高美选择换货或维修。 同时须附上发票和相关文件。

    产品在材料上或工艺上是否存在缺陷,由高美确定。维修或换货是高美对客户可能提供的全部补偿。除上述保证外,高美未做出任何其他保证。

    对于因目录产品误用、目录产品选择不当或应用不当而发生的目录产品缺陷索赔或保证索赔,高美不承担任何责任。除高美或产品的制造商明确做出的保证外,高美未做出适用法律规定以外的任何默示或其它的保证。

  2. 产品保证服务范围
    服务范围
    申请条件
    类别
    发票种类
    发票处理
    换货 必须持有发票原件或复印件,如发票遗失或客户要求重开发票,则客户需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并提供高美。 1.换同样数量单价产品 不限 无需更换发票
    2.换不同数量单价产品 普通发票 退还原件,开具新的发票
    增值税发票
    • 如当月所开且未经认证,退还原件,开具新发票
    • 如原件已认证,需提供客户所在地税务局开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根据通知单开具发票
    • 如隔月所开且未经认证的发票,客户需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由于税务局对销货方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有所限制,处理时间较长,建议客户将发票认证后,按2)办理
    退货 必须持有发票原件或《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 退回的货物必须是未使用过且包装完整、数量正确、不影响再次销售的   普通发票 同换货类别2
    增值税发票 同换货类别2
    维修 同换货   不限 无需更换发票

    符合上述条件者,原则上客户应携带相关证明及货物至高美客户服务网点办理退换货及维修服务;如特殊情况需通过快递或邮寄方式退回的货物,需在发运前与高美客户服务网点确认取得受理号,否则恕不接受;如因客户方原因造成的退换货及维修,运费由客户方承担;由高美原因导致的退换货及维修,运费由高美承担。

    因增值税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理必须在原开票之日起90天内操作。

 
 
投诉与建议
 
  1. 投诉渠道

    客户服务中心非常重视客户的反馈并一直致力于服务质量的不断提高。高美开通了客户服务中心处理投诉/建议专线,该专线将接听内部客户(其他部门)和外部客户(客户,供应商等)对公司投诉或建议,处理投诉专员将确保所有的投诉和建议被完整记录下来,并在16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且反馈至投诉/建议者。

    • 投诉/建议专线:0551-5583535 叶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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